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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武子暄 通讯员 贾瑞生 冯陶)5月4日,我市在全区12个盟市中率先启动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入库工作,以此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促进科技型企业做大、做优、做强,不断发挥科技领军企业的市场需求、集成创新、组织平台优势,全力提升产业创新能力,从而打通从科技强到企业强、产业强、经济强的通道,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照通知要求,向各自辖区的归口科技管理部门申请。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要求,申报企业需满足“在呼和浩特市域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亿元以上(含)”“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达到3%以上”等六项条件,经过企业申请、初审推荐、审查论证、公示入库等程序最终确定入库名单。市科技局接收各归口科技管理部门的推荐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请表,本次征集截止时间为5月25日。
2022年,自治区科技厅首次开展自治区级科技领军企业认定工作,我市5家企业入选,数量居全区首位。此次开展市级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入库工作,将建立呼和浩特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库,采用中期监测、年度评估的方式强化入库管理,力争到2025年,全市入库科技领军企业达到50家以上,培育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15家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