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6月9日就新起草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规定》要求,基金投顾机构需以基金组合策略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建议,且单个客户持单只基金不超委托资产20%,并优化了投资分散度,鼓励长期投资,控制组合策略换手率,扭转投资顾问服务“产品化”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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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表示,《规定》旨在进一步完善证券基金投资咨询业务法规体系,明确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具体规范和监管细则,为此项业务长期、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基金投顾机构需以基金组合策略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建议
《规定》沿用了试点期间对“投资”活动的规范原则,加强对投资环节的监管,进一步明确对管理型业务的管控、优化投资分散度等监管要求。
东方证券副总裁徐海宁认为,基金投顾本质上是买方中介。财富管理服务于中国居民投资理财,其初心是努力增加中国居民的财产性收入,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财富管理深化发展,客观上需要与投资者高度一致的业务场景和商业模式,有一支真正代表投资者利益的买方中介队伍。
根据《规定》,基金投资顾问机构需以基金组合策略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基金投资建议;投资环节重大事项需履行投资决策委员会集体决策和统一授权程序,包括基金组合策略的生成和调整、基金出入基金备选库、调整基金组合策略的重要属性等;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授权符合一定条件的策略经理实施基金组合策略具体基金品种、数量的调整。
《规定》优化了对投资分散度的限制要求:一是对于单个客户,持有单只基金不超过其委托资产的20%,个别类型基金除外;二是对于单个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所有管理型客户配置单只基金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50%,货币市场基金、开放式债券基金不超过20%,同时管理人做好监测监控和流动性管理,在比例接近上限时,告知基金投资顾问机构。
鼓励通过多个基金组合策略提供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规定》强化对“顾问”服务的监管,督促引导行业坚守“顾问”服务本源,持续丰富服务内涵,加强投资者适当性和服务匹配管理,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强化信义义务落实和利益冲突防范。
《规定》鼓励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将资金规划、大类资产配置等纳入服务范围和协议内容,通过多个基金组合策略为客户提供综合财富管理服务。
“《规定》强调了服务的完整性。”徐海宁说,财富管理服务过往都是以金融产品销售为主,但实际上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增加,涵盖了财富管理的全过程,包括了解客户、理财规划、资产配置等,这就需要基金投资顾问机构提供完整的服务过程而不是被动的响应。
《规定》着重强调了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应当根据客户情况匹配服务,在了解客户情况前,不得展示基金组合策略,在实施匹配前,不得展示历史业绩。核心是回归“服务”本源,扭转投资顾问服务“产品化”倾向。
根据《规定》,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宣传推介应展示真实服务能力,注重对满足投资者财富管理目标和改善投资者投资体验能力的展示。展示业绩的,只能在为投资者完成服务匹配后,且仅能展示过往1年以上的整体业绩,还需同时披露波动率、最大回撤等风险指标。
《规定》还要求,同时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对交易频繁的基金组合策略以交易佣金抵扣投资顾问服务费等方式避免利益冲突;同时开展证券经纪、产品销售等业务的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和人员,在其他业务过程中不得以基金投资顾问身份开展,避免投资者混淆服务主体立场;投顾机构需健全考核、激励安排,不得存在与交易佣金收入挂钩等激励安排。
徐海宁说,投资者回报的实现取决于买卖价差,基金投顾只有借助专业服务,贯穿于买卖的全过程,才能够保证投资者的回报,海外成熟市场投资顾问90%以上都是釆用全权委托的模式,其基本逻辑就是持续服务于买卖价差实现的全过程。基金投顾试点实践表明这是改善投资者回报的有效方式。
拟待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对成熟后适时引入基金投顾
《规定》还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补齐了监管短板,促进业务合规有序开展。例如,加强对投资顾问机构之间及投资顾问与基金销售机构等其他机构合作展业的规范管理,明确对投资顾问机构配置公募基金之外的其他产品的规范性要求,豁免基金经理以外的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公司基金时锁定期的要求等。
中金财富副总裁王建力表示,《规定》提供了多样化的投顾模式,保持投顾利益和客户利益一致,在强化对管理型业务的风险控制的同时,对非管理型业务给予了一定自由度,回归“投顾服务客户”的本源。
此外,《规定》考虑到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尚处于试点起步阶段,拟待将来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对成熟定型后再适时引入基金投资顾问。
证监会表示,2019年10月,证监会启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从试点开展情况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运行平稳,业务适配性和发展前景获得了市场各方的总体认可与支持,试点达到了预期目的,已基本具备转常规条件。
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3月底,共有60家机构纳入试点,服务资产规模1464亿元,客户总数524万户,1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占比94%。市场人士普遍认为,推动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转常规,有利于培育专业买方中介力量,改善投资者服务和回报,优化资本市场资金结构,促进基金行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