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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32 证券简称:今天国际 公告编号:2023-043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 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 实、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今天国际物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均
为 7.28 元/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
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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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
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
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确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12 月 27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
价格为 7.70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了核实。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
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及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进行了核
实。
二、本次调整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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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披露了《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
告》,以公司总股本 307,034,30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人民币 3.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92,110,290.3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本年度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需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派息、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
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根据以上公式,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58-0.30=7.28 元/股。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均由
次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注:本次系授予价格的第二次调整,第一次调整系因公司实施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每 10 股派
现金红利 1.2 元,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授予价格由 7.70 元/股调整为 7.58 元/股。第一次调整事项
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
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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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调整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和预留授予价格均为7.28元/股。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
整及归属事项尚需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加注册资本等手续;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个归属期,前述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均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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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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